【急件!!未送件學校名單】請盡速檢具「花蓮縣102年度偏遠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修正後計畫、經費申請表及開立收款收據(免備文)送府憑撥,避免影響他校撥款進度。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5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44901 號函辦理。(電子公文後送)
二、請受補助國中、小依旨揭核定表內之「核定補助項目及金額」修正原申辦計畫及「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並請依核定表內之「經費編列注意事項」辦理相關修正程序。
三、另,請依前揭核定表內之「小計」金額,開立收款收據 1 紙,並載明「花蓮縣 102 年度偏遠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經費」及「會計子目代號 CD2033」。
四、請盡速檢具修正後計畫及「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紙本各一式 2 份,併同收款收據 1 紙,免備文報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憑撥。
五、上述修正後計劃及經費申請表共 2 個電子檔,請盡速 E-mail 至 spring@hl.gov.tw (傳送時請於主旨欄加註校名、說明欄內加註承辦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便聯絡)。
六、本計畫經費請依相關規定支用,於 102 年 12 月 13 日(五)前,函送經費結報表(紙本一式 2 份)及成果報告(紙本及光碟電子檔各 1 份)送府辦理核結;如有結餘,請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相關規定,應一併開立支票辦理繳回。
七、提醒通知,截至 102 年 6 月 17 日上午,尚未寄件學校如下:
(一)紙本:三民國中(尚缺修正後計畫 2 份)、東里國中(尚缺修正後計畫及核章經費概算表各 2 份)、西寶國小(補送修正後計畫及核章經費概算表 1 份)、立山國小(尚缺修正後計畫及核章經費概算表各 2 份請即刻掣據)
(二)電子檔:大興國小(尚缺修正後計畫及核章經費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