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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檢送「102年教師節紀念品印領清冊」及「102年教師節紀念品驗收紀錄」,請 貴校務必派員辦理驗收事宜,並於102年9月18日(星期三)前填具相關資料寄(至)花蓮市明義國小總務處彙辦,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8 月 7 日府教社字第 1020145419 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慶祝 102 年度教師節,本縣採購「全家便利商店商品禮券」致贈全縣辛苦教師,每人每份價值新台幣 250 元整,每份禮券封套內含面額 100 元之禮券 2 張、面額 50 元之禮券 1 張。
三、本案依據貴校於 102 年 8 月 5 日前填報最終之配送數量(如附件 1 ),由承包廠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於 102 年 9 月 11 日起以掛號方式寄送禮劵至貴校。
四、本案驗收時,相關注意事項臚列如下:
(一)驗收方式:本案採現地驗收,標的物由承包廠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以郵件方式交寄,請各校總務處於接獲標的物後,保持郵封完整;請各校依實際業務經管權責及採購法相關規定,儘速指派適當人員擔任主驗、會驗,並請於驗收後儘速發放紀念
品,以免衍生爭議。(本案標的物因未達公告金額,若貴校會計人員未派員監驗時,請於驗收紀錄上加註「依法不監驗」字樣) 。
(二)請各校驗收人員配合下載、填製「驗收紀錄」及「印領清冊」乙式3份,並於用印後,由學校存查1份,另2份(正本一份,影本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主管職章」一份)請於 102 年 9 月 18 日(三)前寄送花蓮市明義國小總務處,俾利辦理書面驗收。
(三)為因應標的物於寄送時可能發生之缺損情況,本案承包商於出貨時,均錄有禮券流水號,請各校於辦理驗收作業時,務必填註禮券流水號,俾利於換發時與廠商進行核對、沖銷作業。
(四)廠商誤將調用教師之數量一併配送至各校,請相關學校於旨揭期限前將該禮券連同印領清冊及驗收紀錄掛號寄(送)送明義國小總務處,溢領禮劵亦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3-09-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9-11 08:41:00
點閱數: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