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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為103學年度「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受理申請增加新住民重點學校,請符合資格學校踴躍申辦。

一、依據內政部 103 年 1 月 29 日內授移字第 1030950545 號函辦理。
二、為期擴大參與層面及效益,內政部整合節餘經費及民間資源,提供受理申請增加新住民重點學校,惟因經費有限,補助上限為每校新臺幣(以下同) 20 萬元整,另考量部分學校反映具有積極辦理之意願,惟受限新住民子女人數或比例未符資格,爰本次新增將酌予放寬申請條件為國小新住民子女人數超過 50 名或比例超過 5%且有意願者(依申請學校人數及比例排序,額滿為止)。
三、請有意申辦之學校,於 103 年 2 月 6 日前先行回復欲辦理意願。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4-02-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2-05 14:49:00
點閱數: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