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衛生福利部「103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活動」,本府社會處即日起至5月27日止受理推薦志工團隊審查,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5 月 1 日府社行字第 1030079574 號函辦理。
二、本選拔活動收件截止日期為 6 月 5 日,本縣最多可推薦 3 個(團)隊,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但優先推薦曾獲單位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但 98 年至 102 年曾獲衛生福利部獎勵者除外)。
三、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均以近 3 年(即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之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四、本項選拔活動預定於 6 月間進行初審作業,並擇優入圍決審。衛生福利部將於 7 月至 8 月間分區舉行入圍團隊之業務簡報與詢答,屆時請入圍決審之志工團隊出席報告並接受詢答。績優志工團隊決審會議預定於 8 月間召開評審獲選團隊, 12 月辦理公開表揚活動。
五、參選應備資料包含團隊近 3 年(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之書面報告(請用 A4 規格紙張以 10 頁為原則,以 WORD 標楷體 16 字型,固定行高 22pt ,橫式繕打)、相關資料及推薦表各 1 式 10 份(影印文件亦請用 A4 規格紙張,以期文件裝訂整齊),並連同有關服務活動照片 6 張( 4X6 格式,請附說明;勿附掃描照片),一併正式備函掛號寄送至: 10050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40 號 11 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收,信封註明「103 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洽詢電話:( 02 ) 23917766 劉秘書長香梅(詳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