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10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績優獎金尚未核銷學校送件核結沖帳,以醒帳目。
1.依據 103 年 5 月 5 日府教社字第 1030082087 號函辦理.
2.函文中敘明於 103 年 5 月 15 日前送府核結,尚未核銷之學校請送件核結.
尚未核銷之學校:
古風國小:同聲合唱國小團體組 15000 元
花崗國中:管弦樂合奏國中團體 A 組 20000 元
鋼琴三重奏國中團體 A 組 10000 元
鋼琴五重奏國中團體 A 組 10000 元
國樂合奏國中團體 A 組 15000 元
絲竹室內樂合奏-絲竹樂國中團體 A 組 15000 元
管樂合奏國中團體 B 組 15000 元
小提琴國中 A 組 1000 元
中提琴國中 A 組 1000 元
大提琴國中 A 組 1000 元
低音大提琴國中 A 組 2000 元
中胡國中 A 組 2000 元
高胡國中 A 組 2000 元
二胡國中 A 組 2000 元
笛國中 A 組 2000 元
嗩吶國中 A 組 2000 元
鋼琴國中 A 組 2000 元
宜昌國中:銅管五重奏國中團體 B 組 15000 元
打擊樂合奏國中團體組 15000 元
3.請學校承辦人儘速將「經費結報表」送至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辦理核銷.
係項經費尚未核銷,影響後續敘獎案之簽准,若有問題,請儘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