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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辦理104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及花蓮監理站辦理校園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學校,活動結束後一週內請填寫成果報告資料,傳送至指定電子信箱內。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大型車輛相關安全規定與潛藏危機」、「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路權觀念」與「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及「道路安全相關規定」與「公路監理業務」之道安宣導,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及花蓮監理站辦理 104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參加此項活動的學校不用負擔任何演講與獎品費用,請已獲核定各國中小於宣講日期前一日先行向警察局或監理站電話聯繫,請學校協助準備好相關簡報器材與學生出席。
四、請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一星期提報成果資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5-03-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1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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