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03學年度第2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第二階段補助經費已撥付本府,請貴校於6月12日前檢具收款收據(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辦理撥款,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528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經費,請於收款收據上載明「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第二階段補助款」及「會計子目代號 CD3067 ;如有執行剩餘款,請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開立支票繳回。
三、請貴校於 7 月 17 日前填寫經費結報表(需要核章)及成果報告書(封面、實施計畫、推廣紫錐花運動上課照片、活動照片)各 2 份,報府辦理核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