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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競賽】有關本縣104年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之個別化文稿一節,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為尊重各地方音差異,有關「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之文稿,同意獲選參加全縣比賽之競賽員,援例採「競賽員得自備個別化文稿」方式辦理。
二、有關參加本縣 104 年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自備個別化文稿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各鄉鎮市公所及高中職校,應請競賽員逕至朗聲四起公告欄(請使用 chrome 瀏覽器 http://ors.alcd-con.tw/)-2014 年 9 月 16 日 104 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章 ( 修正版 ) 下載所需篇目,依既有格式進行修正,修改處請以「粗體字」並「加底線」方式呈現。
(二)各鄉鎮市公所及高中職校,應將上開自備個別化文稿以 A3 紙張列印一式 6 份,並於 10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寄(送)「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教務處」(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 533 號)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三)種子競賽員,亦請依上述規定事項辦理,並請現就讀學校於期限內將別化文稿寄(送)北昌國小,逾期恕不受理。
(四)如該族族語腔調,不需修正且無上開情形者,免送修正篇目。
三、有關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初賽時,其「原住民族語朗讀」項目之個別化文稿辦理方式、所需格式、繳交份數及繳交期限,由各公所自行訂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5-09-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17 11:00:00
點閱數: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