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部分補助參加「10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經費,參賽學校請於106年2月8日(星期三)前掣據報府辦理預撥。
一、旨揭比賽預訂 106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分別於南投縣及新竹縣舉辦團體組與個人組決賽,請各校留意全國一、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發布之比賽相關訊息,網址:
http://www.studentdance.tw 。
二、本案因受限預算額度,部分補助各校參加「105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之相關經費,住宿費、膳雜費、交通費 A 、交通費 B 及搬運費請依補助經費表以 67%支用,經費結報表之結報金額為補助金額(收據金額),團體組行程原則以 3 天 2 夜核計,各校應依附表之行程說明規劃辦理;勿衍生他活動。
三、核定函 103 年 2 月 2 日府教終字第 1060019571 號函諒達。
四、檢附「花蓮縣參 加『105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代表隊補助經費一覽表」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