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檢送中華民國106年全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各1份,請各校踴躍推薦,詳如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3 月 2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60220733 號函辦理。
二、推薦注意事項:
(一)推薦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二)薦送表件及彙送方式: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請於期限內寄送電子郵 sa.min1222@gmail.com 以利彙辦。
三、請詳閱各推薦表之填寫說明。
四、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組各項各語言決賽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