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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有關108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若經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同意108學年度下學期開課者(即隔學期對開),其開課經費仍需於108年6月7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各校務必注意。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5 月 8 日府教終字第 1080089718A 號及 1080089718B 號函辦理。

二、各校若有開課需求且無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遠距教學計畫,即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到班上課者,均需於 108 年 6 月 7 日前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填寫開課資料及開班經費。

三、本次調查經費為 108 學年度經費(即上、下學期總經費),各校若經課發會同意隔學期開課者,仍需依期限上網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林孟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9-05-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5-22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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