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本縣109年度培育國民中小學童軍教育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符合補助資格之學校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一、旨揭計畫,補助符合資格之國民中學充實相關設備器材經費(以經常門為原則),每校以新臺幣 5 萬元為上限;補助符合資格之國民小學辦理相關課程活動經費 ,每校以新臺幣 2 萬元為上限。
二、請欲申請之學校於申請期限前檢具「經費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 1 份,電子檔先行傳送至 sa.min1222@gmail.com 信箱,紙本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終教科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