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花蓮縣參加「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員名冊1份,請各校務必詳實核對。
一、依據中華民國 110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維護競賽員參賽權益,請各校(台端)優先核對冊內人員相關資訊,名冊送全國賽報名後,不做任何修改,請各校、教師組及社會組競賽員務必確實校對,如有誤植、漏列及指導老師更換請於 110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前以電話聯絡終身教育科馬靜敏或林孟婷小姐(逾期不受理)。
三、指導老師更換除電話通知外,請以正式公文敘明競賽員項目 、組別、原指導老師姓名、更換後指導教師姓名、身分證號 及聯絡電話並簡述更替原因(發文日期以 10 月 22 日前為基準, 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