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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45582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落實旨揭注意事項自我查檢,各國立國民中小學之自我查檢表則應留校備查。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呂彥杰
連絡電話: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21-11-12 14:30:00
最後修改: 2021-11-12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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