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檢送花蓮縣「110年度學生英語文閱讀能力競賽」考生注意事項 1份,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1 、競賽當天 09 : 10 前可到各考場觀看場地與座位分配, 09 : 10 時間一到,請立即離開教室。
2 、 09 : 25 預備鐘響請考生進入試場準備應試,惟 09 : 30 考試鐘聲響前,不得翻閱桌面試卷。
3 、遲到 10 分鐘以上的考生視同棄權,不得進入考場。
4 、閱讀組答案寫在答案紙上,題目卷上不得書寫任何文字,交卷時題目卷與答案紙皆要繳交。
5 、作文與造句答案直接寫在題目卷上。
6 、各組試卷或題目卷上皆不得書寫校名與姓名,統一由試務中心套印考生之編號。
7 、各組考生就座時,請務必確認桌角編號、試卷編號與自己的編號相同。
8 、閱讀組競賽時間 40 分鐘,造句組、作文組競賽時間 60 分鐘,考試時間到,一律停筆交卷。
9 、各組競賽作答完畢可提早交卷。
10 、考生入試場,不得攜帶任何參考書籍、筆記本與手機進場應試。
11 、考試用軟墊請考生自行準備,且請用藍、黑原子筆書寫。
12 、帶隊老師休息室設於至善樓 3 樓階梯教室,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