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檢送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請轉知所屬志工團擇優推薦適當候選人~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16997 號函辦理。
二、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 1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中華民國第 21 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各 1 份,請參閱;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主辦單位詢問(電話: 02-23917766 ,林均蔓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