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 111 年 9 月 7 日圖推字第 11101002050 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止。
三、展覽地點: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 市中和區中安街 85 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 3 分 鐘)。
四、申請方式: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 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 mail 至 cls@mail.ntl.edu.tw ,或寄送至企劃推廣組,信封註 明「申請 112 年 7-12 月展覽檔期」。
五、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 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 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