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04653 號函辦理。
二、本案已於 112 年 1 月 5 日臺中市立臺中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12 年度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活動暨語文增能計畫」申請說明會。
三、有意申請「112 年度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活動暨語文增能計畫」之學校請於 11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本署所屬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憑辦,另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需由各主管機關統一彙整後,再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憑辦。
四、繳交內容:
(一)申請書 1 式 4 份。
(二)成績單、同意切結書、家長同意切結書、上課規範各 1 份。
(三)光碟片(包含申請書 WORD 檔、 PDF 檔、越南文自我介紹 1 分鐘影片)。
五、申請對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
六、本案申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活動暨語文增能計畫」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07-8100888 分機 25264 )。
七、檢附申請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