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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業經內政部於113年3月5日以台內移字第1130932605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

依據內政部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11 日內授移字第 1130932691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4-03-13 10:42:00
最後修改: 2024-03-13 1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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